強制性公積金 - 長期服務金對沖機制廢除的財務影響
於 2022 年 6 月 9 日,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通過了《2022 年僱傭及退休計劃法例 (抵銷安排) (修訂) 條例草案》(“修訂條例”) 。該條例廢除了利用僱主在強制性公積金 (“MPF”) 制度下的強制性供款累積利益,以抵銷遣散費 (“SP”) 和長期服務金 (“LSP”) 的對沖機制。
香港會計師公會隨後於 2023 年 7 月 4 日發佈了有關修訂條例的教育指引 (“指引”) ,亦早於 2023 年 2 月 22 日發出的財務報告快訊 44 號討論了廢除對沖機制的會計影響,並提出了兩種相應的會計處理方法。
雖然我們相信該指引已全面解釋了會計事項,為方便能大眾更有效瞭解該指引的重點,本文以問答型式歸納了 10 項重要啟示並涵蓋管理層最關心的財務影響。為了簡便起見,以下討論不考慮任何自願性僱主 MPF 供款或酬金的發生情況。
Q1:修訂條例針對有關 SP 和 LSP 對沖機制的廢除。為何大多數人只談論 LSP 的財務會計影響,而不是 SP 的影響 ? SP 於香港會計準則 19 號《員工福利》中被歸納為「終止福利」。除非企業承諾終止並有詳細的正式終止計劃,否則不需要確認 SP。
Q2:該修訂條例是否適用於其他退休計劃,例如職業退休計劃 (ORSO) ? 是的,該修訂條例適用於 ORSO 和其他受修訂條例影響的退休計劃。指引中論及的原則和會計處理方法同樣適用於相似的退休計劃。
Q3:為什麼 LSP 責任的確認並不常見於財務報告,或只在財務報表中有限披露 ? 這是因為以往累積退休福利與 LSP 之間的存在著對沖機制,一般企業假設假設淨 LSP 責任不會對其財務報表產生重大影響。但隨著修訂條例的通過,這種假設可能不再有效,一般公司於財務報告上需要明確反應廢除該抵銷機制伴隨的財務影響。
Q4:一般企業的財務會計何時開始受該修訂條例的影響 ?
該修訂條例定於 2025 年 5 月 1 日 (過渡日期) 後才正式生效。然而,鑒於該條例於 2022 年 6 月 16 日 (制定日期) 頒佈,一般公司包含 2022 年 6 月在內的財務年度報告將受到影響。
Q5:我們應該以什麼準則來評估廢除該對沖機制予員工現時及早前積累福利計提的財務影響 ? 企業需依照香港會計準則第 19 號 (HKAS19) 所述的預計單位計算法 (Unit Credit Method) 以計算並確認 LSP 責任。預期服務期間所產生的福利責任需於相關財務年度逐年確認並累積成為企業的最終債務 (eventual obligation) ,而非於某財務年度一次性確認該最終債務的整筆預算金額。
Q6. 根據《僱傭條例》及其修訂條例,企業應如何計算 LSP ?
(a) (b) (c) LSP
僱員最後一個月全月工資的
月薪僱員可追溯的服務年資 (a) x (b)
三分之二
僱員最後 30 個正常工作日中,日薪/件薪僱員可追溯的服務年資 (a) x (b) 由僱員任意選擇的 18 天工資
請注意,根據《僱傭條例》,(a) 不得超過 15,000 港元,而(c) 不得超過 390,000 港元,無論是在過渡日期前還是過渡日期後均然。
過渡日期後,(c) 將進一步劃分為過渡前 LSP 與過渡後 LSP,過渡前 LSP 按過渡日期前最後薪金計算,過渡後 LSP 則按離職前最後薪金計算。
Q7: 影響 LSP 責任評估的有哪些主要因素 ?
確認個別員工的 LSP 責任取決於多種因素,如年齡、任職年限、薪金及其增長率。在實體層面,精算考慮包括整個公司的指標,如員工的辭職率、解僱率和員工死亡率,這些都在評估 LSP 責任中起著關鍵作用,並影響僱主支付 LSP 的可能性和時機。此外,預期的利率/折現率和累積利益的投資回報也必須整合到評估過程中。
Q8: 在指引提出的抵消機制中,兩種會計方法的主要差異是什麼 ? 企業可以從兩種會計方法,即方法 1 或方法 2 計算。根據我們的工作經驗,以下將從管理層的角度分析,其關鍵差異為: 💡方法 1 根據香港會計準則第 19 號 (HKAS 19) 使用精算評估方法計算 LSP 責任的淨額;和 💡方法 2 根據香港會計準則第 19 號 (HKAS 19) 及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 13 號 (HKFRS 13) 公允值計算,以總值 (Gross basis) 報告 LSP 責任,並單獨計算可報銷資產的公允值。這兩種方法以不同方式界定了僱主從 MPF 貢獻中抵消累積 LSP 責任的權利。因此,不同方法的選取將導致財務報表中有關 LSP 責任的碓認、計算、彙報及披露的方法及型式都各有異同。
Q9. 修訂條例於生效日後會對企業會帶來什麼財務影響 ?
在修訂條例的生效日期後,企業需要通過比較現行與修訂後的遣散費餘額,將 LSP 進行一次性調整。該調整的幅度和方向將取決於選擇的會計方法和其他 LSP 估值假設。在指引的例子中,方法 2 會導致 LSP 責任餘額一次性減少,而方法 1 則會導致餘額增加。這主要是因為過渡前 LSP 是根據過渡日前最後一個月的工資重新計算的 (這比例子中假設的終止就業時的工資相對較低) 。然而,在方法 1 中,由於 MPF 支出可能不再抵消過渡後的 LSP 責任,因此負面服務成本 (negative service costs) 的減少抵銷了相應的影響。
Q10: 兩種會計方法的財務影響有什麼主要差異 ?
兩種方法均要求在財務狀況中確認 LSP 責任,但方法 1 將以淨額報告,而方法 2 將以總額報告加上獨立的報銷資產確認。而當 LSP 責任被抵消時,兩種方法下的 LSP 責任將終轉換成相同的金額。不同方法除了對企業的資產負債彙報有所影響,LSP 責任的確認及計算亦會對企業的其他綜合收益有不同的影響。除非曾進行量化估值練習,否則很難比較和得出兩種方法對實體綜合收益表的確切影響。但一般來説,尤其是當強制性僱主 MPF 貢獻累積的利益達到過渡前 LSP 金額時,採用方法 2 的企業在後續年份記錄的支出費用會較高。
對 LSP 責任進行估值繁瑣複雜。這涉及建立一個精密的精算估值模型,以及對未來進行適當的精算和估值假設。上述問答旨在回答管理層常問的問題,並試圖以簡單的方式解釋關鍵事項。它並不旨在完整無遺的長編論述所有要點。如果您希望評估修訂條例可能對財務產生的影響,或者需要對您的 LSP 責任進行估值,請通過 Whatsapp 聯繫 +852 6938 9310,或聯絡我們的董事馬先生 (Kenneth Ma) 或資深經理黃先生 (Calvin Won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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